2008年3月2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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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天解答800问 每月援助3000人
今年法律援助案件还将增加10%
本报记者 仇健

  解答法律咨询28万人次,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125件……昨天记者从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得知,去年我省法律援助再创新高,而今年的法律援助案件仍将增加10%,特别是要保障农民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。
  法律援助是困难群体的“保护神”。去年,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解答法律咨询28万人次,平均每天约向80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。同时,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125件,比上年增长10%,34422人受到援助。以平均每月计算,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每月办理约2000件案件,约有3000名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。
  在这些案件中,不少是涉及土地征用、滩涂使用、山林权属、职工下岗安置、工伤、拖欠工资等敏感性问题。据统计,全省共办理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11308件,占案件总数的46.87%,有14584名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,占受援助总人数的42.37%。嘉善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一起公司职工讨薪事件,历时3个多月,为203名职工拿到了应得工资504518元;金华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为440多户来料加工户讨回25万元加工费。
  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在上涨,质量也在提高。2007年,全省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7165件,其中承办人意见被全部采纳和部分采纳的占到94.32%。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对一审判处死刑案件的辩护中,有10%的案件得到改判。而在15926件民事案件中,胜诉和协调解决成功的占到了98.74%。案件质量的提高,实实在在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。
  面对这些喜人的成绩,省司法厅副厅长季培军满怀信心地说:“今年的目标是,争取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比去年增加10%。根据《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》的规定,尽量将涉及困难群众的民生问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,特别要保障农民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。”